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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食堂合作经营招标公告

时间:2015-06-25 15:47:00  来源:   浏览: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现对食堂合作经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辽宁医药职业学院食堂合作经营,具体如下:

1

经营场地为学院餐饮中心整体共三层(4371平方米,含超市200平方米),

三层营养实训基地除外。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本项目采购的经营范围和服务的能力。

(3)餐饮企业注册资金30万以上(含30万)。

(4)具有丰富的餐饮经营经验和良好信誉,餐饮行业经营3年以上,熟悉高校餐饮规律,经营高校餐饮业1年以上,经营期间无重大违规和不良记录。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双休日休息)(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机关楼303室

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餐饮企业资质证书;

5、法人资格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缺一不予受理,以上原件审查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合格的供应商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7.投标保证金

(1)报名前,投标人须持从投标单位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递交至辽宁医药职业学院项目领导小组。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预审资格不合格。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项目小组开户名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开户银行:建行苏家屯铁路分理处。银行帐号:21001443601052504378

(3)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单位,由辽宁医药职业学院项目领导小组以转账方式直接退还至投标人银行开户账户;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直接退还至投标人银行开户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7日9:00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机关楼303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五、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联 系 人:隋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89800919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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