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动态

首页 >> 教学动态 >> 正文

关于报名参加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5-03-12 16:01:00  来源:   浏览:

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5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辽教办[2015]13号文件要求,我院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将组织选拔全院师生报名参加2015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时间

大赛时间:20154月中旬。报名截止时间:2015316日。

二、   报名方式

1.学生技能大赛:由所在系部统一将报名信息(姓名、年级、专业、报名项目、身份证、联系电话)发送到林晓明办公自动化。

2.教师技能大赛:由教师本人将报名信息(姓名、所在教研室名称、身份证、联系电话)发送到林晓明办公自动化。

三、   大赛项目及参赛人数

    本次大赛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方案,参照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命题。命题难度原则上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为标准,中职组、高职组分别命题。中、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在校学生。教师组参赛对象为学校在编教师。符合我院申报项目如下:

序号

组别

专业类别

赛象类别

赛项名称

分项数

分项名称

各校报名指标

75

高职

文化教育大类

规划项目

英语口语

1

非英语专业组

2

78

高职

医药卫生大类

规划项目

护理技能

1

2

79

高职

医药卫生大类

已有项目

中药传统技能

1

2

102

高职教师

信息技术类

新增项目

二维动画制作

使用flash8现场制作

2

103

高职教师

信息技术类

新增项目

课件制作(PPT

可以用powerpoint/flash或其他软件制作(提交作品)

不限专业、不限名额

四、   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奖

根据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参赛人数(组)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由辽宁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2.指导教师奖

  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相应证书。

3.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分别以省辖市和高职高专院校为单位分别设置,根据其选手在省赛中获得奖项的等次和数量计算总分,进行排序。优秀组织奖取前6名,高职高专院校优秀组织奖取前10名。

根据省级比赛的结果,将选拔部分专业优秀选手代表我省参加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希望全院师生踊跃报名。

联系人:林晓明

联系电话:15640000565

Copyright © 2015-2023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辽ICP备10202921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