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无线网络扩容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41289
项目名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无线网络扩容升级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485,891.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001 |
面板AP |
144 |
台 |
129,600.00 |
002 |
放装AP |
166 |
台 |
190,900.00 |
003 |
定向室外AP |
7 |
台 |
37,800.00 |
004 |
全向室外AP |
14 |
台 |
72,240.00 |
005 |
汇聚交换机 |
4 |
台 |
80,000.00 |
006 |
24口POE交换机 |
20 |
台 |
104,000.00 |
007 |
8口POE交换机 |
4 |
台 |
9,080.00 |
008 |
无线控制器授权扩容 |
1 |
套 |
26,000.00 |
009 |
核心交换机引擎扩容 |
2 |
套 |
180,000.00 |
010 |
网络主动防御系统 |
1 |
台 |
346,200.00 |
011 |
综合日志审计系统 |
1 |
台 |
100,000.00 |
012 |
网线 |
90 |
箱 |
77,400.00 |
013 |
室外光缆 |
1200 |
米 |
9,600.00 |
014 |
电源线 |
1200 |
米 |
4,200.00 |
015 |
技术实施服务 |
1 |
项 |
118,871.00 |
采购需求:沈阳校区无线网络扩容升级(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
本项目(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7月21日22时00分至2026年7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8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03室
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595664875@qq.com或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至代理机构邮箱595664875@qq.com或现场递交。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联系方式:024-89800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联系方式:024-23492292
邮箱地址:595664875@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8833301000095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文博、蓝悦心
电话:024-23492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