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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7年度办公用品(印刷品)协议供应商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时间:2017-03-17 11:20:00  来源:   浏览: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现对学院办公用品(印刷品)协议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办公用品(印刷品)协议供应商;

2.招标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对所含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包括:办公用品(含耗材等);印刷品(试卷、宣传材料等)。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能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货物及其售后服务等。

2.从事印刷品生产经营10年以上,有试卷印刷经验5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

6.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不少于200平方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具备1小时送货服务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投标单位为省政府采购入库单位。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须在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其中有试卷印刷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及投标保证金

1.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5:30北京时间),投标人可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外阜企业需提供在沈阳市内售后服务场所的证明材料以及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机关楼301室(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人须在报名时以现金形式交至辽宁医药职业学院计划财务处。评标结束后,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后5日内无息返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3月28日9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机关楼303房间;开标地点: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机关楼三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会议。

五、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项目联系人:孟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89800919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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