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部门:
良好的教风是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也是良好师德师风的展现,为规范学院教学运行秩序,严肃教师教学规范,践行“修德笃学,尚能济世”校训,形成良好教学风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和学院《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辽医药职委发〔2015〕35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崇德修身基本遵循,以科学管理和自我提高相结合为主要方式,以学院教学运行相关文件为主要抓手,开展教风建设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一、成立教风建设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 潘树枫
副组长: 王红军 刘亚莉
成 员: 吕 洁 李占文 张 红 张景云
邱兰萍 周郦楠 郭源秩
2.工作组:
组 长:刘亚莉
副组长:王 浩 林晓明
成 员:王思程 马丽杰 于姗姗 王琮瑶
刘文艳 刘 研 孙 倩 许德娟
李东薇 吴 彼 明 鸣 易佳丽
柳 莹 熊 瑛
二、专项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教学作息时间执行情况;教师调课、缺课、代课情况;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2.教学资料:课程标准、教案、讲义准备情况。
3.课堂教学:教学过程中,教学的科学性、思想性、教学环节规范性,教学方法、手段运用情况;教学效果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将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和召开学生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1.集中检查:9月16日至30日,工作组将对沈阳校区及本溪校区进行全面检查。
2.随机抽查:工作组不定期对两个校区的教风建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3.学生座谈:召开专业学生代表座谈会,反馈学生对教风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四、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情况形成专项总结,反馈相关单位(部门)。对教风建设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教风建设检查领导小组。对违反学院相关制度的教学行为按照有关文件进行处理。
五、检查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教风建设的重要性,明确检查目的,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准确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
3.工作组在检查过程中,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课后以适当形式与教师或学生沟通、核实、反馈,不可中途打断教学过程。
4.全体教师要积极配合,自觉接受本次专项检查。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