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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举行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期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时间:2024-05-09 09:50:07  来源:   浏览:

5月8日,学院党委举行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期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本期读书班的主题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行动指南。读书班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论党的自我革命》有关章节。党委副书记、院长梅晰凡主持会议并作专题发言,班子成员和中层正职干部参加会议。

党委副书记、院长梅晰凡以《以党纪学习教育助推学院高质量发展》为题作专题发言。梅晰凡指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重点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梅晰凡认为,党中央推动《条例》严格贯彻落实,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领导干部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

梅晰凡强调,作为一名高校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遵守《条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用纪律这把“戒尺”作为自我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助推学院高质量发展。一要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把《条例》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时刻提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二要严格遵守《条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把《条例》时刻作为自己的行为底线,时刻警醒自己,不越雷池一步,不触红线一分;三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要把《条例》作为自己的道德规范,时刻规范自己,更要把《条例》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时刻约束自己。

读书班上,监察处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赵云同志领学了《条例》第二编:6至8章;党委组织部部长刘君同志领学了《论党的自我革命》有关章节。宣传统战部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李占文同志、本溪综合办公室(后勤基建处)直属党支部书记刘晓辉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源:党委宣传统战部

编辑:佟海涛

审核:李占文

终审: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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